t03利未記第018章

 利未記第018章

利未记第十八章

九.聖別子民的聖別生活 十八1~二十27

1耶和華對摩西說,2你要對以色列人說,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3你們從前住的埃及地,那裏的人所作的,你們不可照樣作;我要領你們去的迦南地,那裏的人所作的,你們也不可照樣作,也不可照他們的風俗行。4你們要遵行我的典章,謹守我的律例,按此而行;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5所以,你們要謹守我的律例和典章;人若遵行這些,就必因這些活著;我是耶和華。

6你們甚麼人都不可親近骨肉之親,露他們的下體;我是耶和華。7不可露你母親的下體,這本是你父親的下體;她是你的母親,不可露她的下體。8不可露你父親妻子的下體,這本是你父親的下體。9你的姊妹,不拘是異母同父的,或異父同母的,無論是生在家的或生在外的,都不可露她們的下體。10不可露你孫女或外孫女的下體,因為她們的下體就是你自己的下體。11你父親妻子從你父親生的女兒本是你的姊妹,不可露她的下體。12不可露你姑母的下體;她是你父親的骨肉之親。13不可露你姨母的下體;她是你母親的骨肉之親。14不可親近你伯叔的妻子,這乃是露你伯叔的下體;她是你的伯叔母。15不可露你兒媳的下體;她是你兒子的妻子,不可露她的下體。16不可露你兄弟妻子的下體,這本是你兄弟的下體。17不可露了婦人的下體,又露她女兒的下體,也不可娶她孫女或外孫女,露她的下體;她們是骨肉之親,這是大惡。18你妻子還活著的時候,不可另娶她的姊妹作對頭,露她的下體。

19女人在月經不潔淨的時候,不可親近她,露她的下體。20不可與同伴的妻子交合,因而玷污自己。21不可使你的兒女經火歸與摩洛,因而褻瀆你神的名;我是耶和華。22不可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是可憎的。23不可與獸淫合,因而玷污自己;女人也不可站在獸前,與它淫合;這是逆性的事。

24在這一切的事上,你們都不可玷污自己;因為我在你們面前所趕出的國民,在這一切的事上玷污了自己。25因為那地受了玷污,所以我向那地追討罪孽,那地也吐出其中的居民。26故此,你們要謹守我的律例和典章;這一切可憎的事,無論是本地人,或是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都不可行,27(因為在你們以先居住那地的人,行了這一切可憎的事,地就受了玷污,)28免得你們玷污那地的時候,地就把你們吐出,像吐出在你們以先的國民一樣。29無論甚麼人行了其中一件可憎的事,必從民中剪除。30所以,你們要謹守我所吩咐的,免得你們隨從那些可憎的風俗,就是在你們以先的人所行的,以致玷污了自己;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本章思路】

利未記十八章至二十章,等於新約以弗所四章十七節至五章十四節,吩咐神聖別的子民,要在從前的生活樣式上,脫去舊人,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神,在那實際的義和聖中所創造的,而過聖別的生活,像神是聖別的一樣。在三節說,以色列人要過一種新生活,有別於他們從前曾在其中生活之埃及人的生活樣式,也有別於他們要進入之地那些迦南人的生活樣式;他們所要過的,乃是神聖別子民的生活樣式。脫去埃及人和迦南人的生活,就是脫去舊人;按著神的聖別過生活,就是穿上新人。然而,他們若親近骨肉之親,露他們的下體,在這一切的事上玷污了自己,美地會吐出他們這些受玷污、不聖別的人(6~25,)。這表徵我們若與我們的美地基督若沒有正確的關係,這位給他們享受,作他們居所並一切所需之包羅萬有的基督,會把他們從祂口中吐出去,不許可我們再享受祂。因此,我們要謹守祂所吩咐的,過一種滿了光的生活。(26~30。)我們要事奉神,就需要過最高標準之道德和倫理的聖別生活。雖然我們是事奉神,但我們必須對周圍所有的人,包括親戚、鄰居、寄居的外人,有正確的為人生活。我們需要合宜的待人。這是神的要求,因為祂是義的、聖的、滿了愛、滿了光。

1644舊約「利未記」讀經拾穗

本週進度 

 利未記十八章。 

經文大綱 

 一、一至三節,脫去從前埃及人的行為,並照着神的聖別行事,過聖別的生活。 

 二、四至二三節,謹守耶和華的典章與律例。 

 三、二十四至三十節,美地吐出受玷污、不聖別的人。 

真理要點 

 一、利未記十八章開始論到聖別子民的聖別生活,相當於以弗所書四章十七節至五章十四節吩咐神聖別的子民脫去舊人,穿上新人,過聖別的生活,這新人是照着神,在那實際的義和聖中所創造的,而過聖別的生活,像神是聖別的一樣。

用舊約的說法,神子民的生活,不可效法他們從前生活在其中的埃及人,也不可照着迦南人,照着他們的風俗而行。他們要脫去舊人同舊的生活樣式,並穿上新人同新的生活樣式。這裏我們看見以色列人要過一種新生活,有別於他們從前曾在其中生活之埃及人的生活樣式,也有別於他們要進入之地那些迦南人的生活樣式;他們所要過的,乃是神聖別子民的生活樣式。脫去埃及人和迦南人的生活,就是脫去舊人;按着神的聖別過生活,就是穿上新人;不可在他們要被領進的地上,照着迦南人的樣式生活,表徵信徒得救後,不該模成世人生活與行為的樣子。 

 二、本章開始有許多律法的典章和律例。律法先是由十誡所組成。十誡乃是律法的基本法則,簡短而明確。因着十誡簡短,所以需要解釋和申述。典章和律例就是十誡的解釋和申述。整體來說,律法乃是由十誡加上十誡的解釋和申述所組成的。典章與律例不同,典章乃是帶着判決的律例。律例、條例並不包括判決,僅僅是律例。然而,律法不在神經綸的起點,乃在神經綸的過程中,是因人的過犯添上的。律法只能要求、定罪,不能賜生命。律法沒有生命,只有誡命。生命是在基督裏,祂是賜生命的靈,是惟一能賜生命的。

 三、基督那地是為着神子民生存和生活的供

應,也是為着他們的享受。是包羅萬有的基督完滿、完整、終結的豫表;基督乃是三一神的具體化身,實化為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作神子民分得的產業,成為他們的享受。美地吐出受玷污且不聖別的居民,表徵包羅萬有的基督,原是我們的居所和我們所需的一切,作我們的享受,人若與那地有正確的關係,就可享受那地。不然,那地會把人吐出去;把人撇棄。如果我們與我們的美地基督關係不正確,祂就要把我們從祂自己裏面吐出去,不再讓我們享受祂。 

生命經歷 

 一、我們需要按照神的形像,過高品的為人生活。神是聖的、義的,祂是愛也是光。因此,我們必須過一種滿了光的生活。我們要事奉神,就需要過最高標準之道德和倫理的聖別生活。雖然我們是事奉神,但我們必須對周圍所有的人,包括親戚、鄰居、寄居的外人,有正確的為人生活。我們需要合宜的待人,活出高標準的人性,這高標準的人性乃是嚴謹、正當、坦率、光明且滿了愛的。這是神的要求,因為祂是義的、聖的、滿了愛、滿了光。 

 二、我們若與主沒有正確的關係,就像溫水-也不熱也不冷。這是今天許多弟兄會聚會的真實情形。這對我們該是警告。我們一旦變成溫水,就不適合於主的行動,就要從主的口中被吐出來。這需要我們愛主,付任何的代價,甚至犧牲了「道理」,也要賺得基督。溫吞的召會,需要付一切的代價,使自己火熱,發燒。她當為自己不冷不熱的光景悔改,不再以自己的知識為誇耀。所以我們不該欣賞自己的死知識,反而需要貶視所有的知識,為着以前只滿足於空洞的知識而不要基督的實際悔改;我們需要仰望祂的憐憫,使我們願意謙卑下來,接受祂愛的責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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