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03利未記第020章

 利未記第020章

利未记 第二十章

1耶和華對摩西說,2你還要對以色列人說,凡以色列人,或是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外人,把自己的兒女獻給摩洛的,必要被處死;本地的人要用石頭把他打死。3我也要向那人變臉,把他從民中剪除,因為他把兒女獻給摩洛,以致玷污我的聖所,褻瀆我的聖名。4那人把兒女獻給摩洛,本地的人若佯為不見,不把他處死,5我就要向那人和他的家變臉,把他並一切隨從他與摩洛行邪淫的人,都從民中剪除。

6人偏向交鬼的和行巫術的,隨從他們行邪淫,我要向那人變臉,把他從民中剪除。7所以你們要使自己分別為聖,成為聖別;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8你們要謹守遵行我的律例;我是使你們分別為聖的耶和華。9凡咒駡父母的,必要被處死;他咒駡了父母,流他血的罪要歸到他身上。

10與別人的妻子行淫,就是與鄰舍的妻子行淫的,姦夫淫婦必被處死。11與父親妻子行淫的,就是揭露了他父親的下體,他們二人必要被處死,流他們血的罪要歸到他們身上。12與兒媳同寢的,他們二人必要被處死;他們行了亂倫的事,流他們血的罪要歸到他們身上。13人若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他們二人行了可憎的事,必要被處死,流他們血的罪要歸到他們身上。14人若娶妻,又娶其母,便是大惡,這三人要用火焚燒,使你們中間免去大惡。15人若與獸淫合,必要被處死;你們也要把那獸殺死。16女人若與獸親近,與它淫合,你要把那女人和那獸殺死;他們必要被處死,流他們血的罪要歸到他們身上。

17人若娶他的姊妹,無論是異母同父的,或是異父同母的,彼此見了對方的下體,這是可恥的事;他們必在本民的眼前被剪除。他揭露了他姊妹的下體,必擔當自己的罪孽。18婦人有月經,人若與她同寢,揭露了她的下體,就是顯露了婦人的血源,婦人也揭露了自己的血源;二人必從民中剪除。19不可揭露姨母或姑母的下體,這是顯露了骨肉之親的下體;二人必擔當自己的罪孽。20人若與伯叔的妻子同寢,就是揭露了他伯叔的下體;二人要擔當自己的罪,必無子女而死。21人若娶他兄弟的妻子,這本是污穢的事;他是揭露了他兄弟的下體;二人必無子女。

22所以你們要謹守遵行我一切的律例和典章,免得我領你們去住的那地把你們吐出。23我在你們面前所逐出的國民,你們不可隨從他們的風俗;因為他們行了這一切的事,所以我厭惡他們。24但我對你們說過,你們要承受他們的地;我要把那流奶與蜜之地賜給你們為業。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是把你們從眾民中分別出來的。25所以你們要把潔淨和不潔淨的獸、不潔淨和潔淨的鳥,分別出來;不可因我給你們分別為不潔淨的獸、或鳥、或甚麼在地上爬行的物,使自己成為可憎的。26你們要歸我為聖別,因為我耶和華是聖別的,並且把你們從眾民中分別出來歸我。

27交鬼的或行巫術的,無論男女,必要被處死。人必用石頭把他們打死,流他們血的罪要歸到他們身上。

【本段思路】

 神將以色列人帶出埃及,乃是要他們過一種新的生活。這生活有別於他們從前曾在其中生活之埃及人的生活樣式,也有別於他們要進入之地那些迦南人的生活樣式;他們所要過的,乃是神聖別子民的生活樣式。就是脫去舊人,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神,在那實際的義和聖中所創造的,而過聖別的生活,像神是聖別的一樣。

 在利未記十八和二十章,有三節說到那地會吐出牠的居民。美地吐出受玷污、不聖別的人,表徵那位給我們享受,作我們居所並一切所需之包羅萬有的基督,會把我們從祂口中吐出去。那地把人吐出去,這事含示了許多。這含示那地是神子民生存與生活的供應,也含示那地是給神子民享受的。人若與那地有正確的關係,就可享受那地。不然,那地會把人吐出去;把人撇棄。這指明我們與我們的美地基督若沒有正確的關係,祂會把我們吐出,不許可我們再享受祂。

 利未記二十章裏的典章和律例,說到許多事。首先,不可有分於交鬼、拜偶像、占卜、或行巫術。也說到要有正常人性的生活,如孝敬父母。最重要的是絕不可亂倫。亂倫最破壞人性。我們必須在這件事上純潔。我們需要按照神的形像,過高品的為人生活。神是聖的、義的,祂是愛也是光。因此,我們必須過一種滿了光的生活。我們要事奉神,就需要過最高標準之道德和倫理的聖別生活。雖然我們是事奉神,但我們必須對周圍所有的人,包括親戚、鄰居、寄居的外人,有正確的為人生活。我們需要合宜的待人。這是神的要求,因為祂是義的、聖的、滿了愛、滿了光。

1646舊約「利未記」讀經拾穗

本週進度 

 利未記第二十章。 

經文大綱 

 一、一至七節,強調神的子民要聖別,不可交鬼、行巫術、行邪淫,因為耶和華神是聖別的。 

 二、八至二十一節,要謹守耶和華的律例和典章。 

 三、二十二至二十七節,再次指出美地吐出受玷污、不聖別的人。 

真理要點 

 一、七節說,「所以你們要使自己分別為聖,成為聖別;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要聖別,因為神是聖別的,這表徵要照着神的聖別行事為人,過聖別的生活。要過聖別的生活,就不可與摩洛行邪淫。摩洛是亞捫人可憎的神(參看列王紀上十一章七節),而亞捫人的始祖乃是亞伯拉罕的姪子羅得亂倫的後代。「摩洛」Molek 是亞捫人所拜的偶像(神祉)。他們獻祭給摩洛時,需要獻自己的兒女為祭,相當殘忍,為耶和華神所嚴禁。

但是以色列人在曠野行進時,就已經被這偶像所玷污了。使徒行傳七章四十二至四十三節:「…以色列家阿,你們四十年間在曠野,豈是將犧牲和祭物獻給我麼?你們抬着摩洛的帳幕,和理番神的星,就是你們所造為要敬拜的像。因此,我要把你們遷徙到巴比倫以外去。」就在神藉着摩西對以色列家說話時,他們中間卻有人抬着摩洛的帳幕!(參看阿摩司書五章二十五至二十六節) 

 二、律法先是由十誡所組成。十誡乃是律法的基本法則,簡短而明確。因着十誡簡短,所以需要解釋和申述。整體來說,律法乃是由十誡加上十誡的解釋和申述所組成的。典章和律例不同,典章乃是帶着判決的律例。律例、條例並不包括判決,僅僅是律例。然而,律例無法叫人得着生命,那字句殺死人,惟有那靈叫人活。因此生命是在那靈裏,也就是在基督裏。 

 三、美地吐出受玷污、不聖別的人,表徵那位給我們享受,作我們居所並一切所需之包羅萬有的基督,會把我們從祂口中吐出去。這含示那地是神子民生存與生活的供應,也含示那地是給神子民享受的。人若與那地有正確的關係,就可享受那地。不然,那地會把人吐出去,把人撇棄。這指明我們與我們的美地基督若沒有正確的關係,祂會把我們吐出,不許可我們再享受祂。 

生命經歷 

 一、要維持聖別的生活,在平安裏的交通和與神並與神的子民彼此享受平安是很重要的。這完全由平安祭所表徵。平安祭乃是主的筵席舊約的豫表。我們有分於主的筵席,我們就有平安祭。在主的筵席上,我們享受基督作我們與神並彼此之間交通的平安祭。這平安祭的享受是從贖愆祭、贖罪祭、燔祭和素祭而來。我們享受基督作這四種祭,就有一個結果-享受基督作我們與神並與信徒之間交通的平安祭。 

 二、當我們禱讀主話時,不是用頭腦去思想、解釋或分析,這只會帶來死亡。我們若要對主的話有享受,滿了生命的供應,就需要操練我們的靈,用我們的靈接觸神、享受神,使神的話對我們不是客觀的知識道理,而是滿了主觀的經歷。 

 三、我們需要按照神的形像,過高品的為人生活。神是聖的、義的,祂是愛也是光。因此,我們必須過一種滿了光的生活。我們要事奉神,就需要過最高標準之道德和倫理的聖別生活。雖然我們是事奉神,但我們必須對周圍所有的人,包括親戚、鄰居、寄居的外人,有正確的為人生活。我們需要合宜的待人。這是神的要求,因為祂是義的、聖的、滿了愛、滿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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