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03利未記第006章
1耶和華對摩西說,2若有人犯罪,對耶和華行事不忠實,在同伴寄存於他的物上,或交給他的抵押品上,行了詭詐,或是搶奪或是欺壓同伴,3或是撿了遺失的物卻不說實話;他若在這些事的任何一件上起了假誓,因而犯了罪;4他既犯罪有了罪過,就要歸還他所搶奪的,或是因欺壓所得的,或是人寄存於他的,或是所撿的遺失之物,5或是起假誓所得的甚麼物;他要全數歸還,另外加上五分之一,在查出他有罪過的日子交給本主。6他還要照你所估定的價,把他的贖愆祭牲,就是羊羣中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牽到耶和華面前,給祭司為贖愆祭。7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他遮罪;他無論行了甚麼事,以致有了罪過,都必蒙赦免。
六.燔祭的條例 六8~13
8耶和華對摩西說,9你要吩咐亞倫和他兒子們說,燔祭的條例乃是這樣:燔祭要整夜在壇上的焚燒處,直到早晨,壇上的火要一直燒著。10祭司要穿上細麻布衣服,又要把細麻布褲子穿在身上,把壇上燔祭所燒成的灰收起來,放在壇的旁邊;11隨後要脫去這衣服,穿上別的衣服,把灰拿到營外潔淨之處。12壇上的火要在其上一直燒著,不可熄滅。祭司要每早晨在上面燒柴,把燔祭擺列在上面,並在其上燒平安祭牲的脂油。13火要在壇上一直不斷的燒著,不可熄滅。
14素祭的條例乃是這樣:亞倫的子孫要在壇前把這祭獻在耶和華面前。15祭司要從這素祭的細面中,取出一把,又要取些油和素祭上所有的乳香,燒在壇上,獻給耶和華為怡爽的香氣,作素祭記念的部分。16所剩下的,亞倫和他子孫要喫,必在聖處不帶酵而喫,要在會幕的院子裏喫。17烤的時候不可攙酵。這是從所獻給我的火祭中賜給他們的分,是至聖的,和贖罪祭並贖愆祭一樣。18凡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亞倫子孫中的男丁都要喫這一分;這要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凡觸著這些祭物的,都要成為聖。
19耶和華對摩西說,20當亞倫受膏的日子,他和他兒子們所要獻給耶和華的供物,乃是細面一伊法的十分之一,作為常獻的素祭,早晨一半,晚上一半。21要在煎盤上用油調製;調勻了,你就拿來;要把烤好、分成塊子的素祭,獻給耶和華為怡爽的香氣。22亞倫的子孫中,受膏接續他作祭司的,要調製這素祭。這是永遠的定例;這祭要全燒給耶和華。23凡祭司的素祭要全燒了,不可以喫。
24耶和華對摩西說,25你要對亞倫和他兒子們說,贖罪祭的條例乃是這樣:要在宰燔祭牲的地方,在耶和華面前宰贖罪祭牲;這是至聖的。26為罪獻這祭的祭司要喫這祭物,要在聖處,就是在會幕的院子裏喫。27凡觸著這祭肉的要成為聖;這祭牲的血若濺在甚麼衣服上,所濺的那一件要在聖處洗淨。28惟有煮祭物的瓦器要打碎;若是煮在銅器裏,這銅器要擦磨,在水中涮淨。29凡祭司中的男丁都可以喫這祭物;這是至聖的。30凡贖罪祭,若有一些血帶進會幕,在聖所遮罪,這祭物就不可喫,必用火焚燒。
【本章思路】
我們在一至五章看見,這些供物有特別的次序:燔祭、素祭、平安祭、贖罪祭和贖愆祭。這記載不是照著道理,乃是照著實際的經歷。但在頒佈五種祭的條例時,次序卻大大更改了。這裏燔祭的條例在先,接著是素祭、贖罪祭、贖愆祭和平安祭的條例。後者的次序是照著神經綸的整個圖畫。在神的心裏,祂的心願是要基督作我們的四種祭:燔祭、素祭、贖罪祭和贖愆祭。燔祭是贖罪祭的資格,素祭是贖愆祭的資格。這四種供物,兩種是為著資格,兩種是為著結果。贖罪祭和贖愆祭是為著特別的結果。當這四種祭進行的時候,結果就是平安。這平安乃是神所要的。神的心是要我們享受祂那圍繞著祂兒子基督的經綸。基督是我們的燔祭、素祭、贖罪祭和贖愆祭,使我們可以享受祂作平安。在我們的感謝、許願、和甘心祭裏,我們享受基督作我們與神的平安。這乃是神經綸總和的記載。
1633舊約「利未記」讀經拾穗
本週進度
利未記第六章。
經文大綱
一、一至七節,凡在任何欺詐的事上對人有了過犯,就要如數歸還,另外加上五分之一,在查出他有罪的日子,交還原主。還要獻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為贖愆祭。
二、八至十三節,燔祭的條例。
三、十四至二十三節,素祭的條例。
四、二十四至三十節,贖罪祭的條例。
真理要點
一、燔祭在焚燒處,表徵一切獻作燔祭的,都必須放在獻祭之處被焚燒。那些將他們自己作為燔祭獻給神的人,必須在焚燒處,也必須願意成為一堆灰。燔祭要整夜到早晨在壇上的焚燒處,表徵燔祭應當不斷的焚燒,經過整個黑夜直到早晨,就是直到主耶穌再來。
二、關於素祭的條例,十六節說,素祭歸給亞倫和他子孫的部分,要在會幕院子裏的聖處喫。在聖處喫素祭中祭司的部分,表徵我們享受基督作我們無罪的素祭,作我們事奉的生命供應。「聖」字在這裏指明,對素祭的享受必須是無罪的。在聖處喫素祭,也表徵我們是在分別、聖別的境界裏享受基督。我們只能在聖處取用基督作我們的素祭,作我們每日生命的供應。聖處就是聖別的境界。
三、二十五節說,贖罪祭是至聖的。這表徵基督作我們獻給神的贖罪祭是至聖的,藉此祂內在的對付了我們性情中的罪,對付了我們整個有罪的性情。贖罪祭不僅外在的對付我們行為上的罪,也內在的對付我們性情中的罪。這供物對付了我們整個有罪的性情。所以,贖罪祭是至聖的。
生命經歷
一、我們所在的世代乃是黑夜;無論夜有多長,早晨終會來到,太陽必要升起。真正的日出乃是主的回來,我們為此等待。十二節說,祭司要每早晨在祭壇上燒柴,這表徵需要服事的人與神的心願合作。這合作就是在聖別的火上加柴,加強焚燒,好叫燔祭蒙悅納作神的食物。我們被燒的時候,需要添加木柴來焚燒自己,也焚燒和我們一同服事的人。不要使火熄滅,卻要加柴,使火一直焚燒。
二、會幕豫表召會。所以,在會幕的院子裏喫素祭,表徵在召會的範圍裏享受基督。在召會這範圍以外,我們沒有素祭。只有在召會生活的範圍裏,纔能取用素祭。只有在召會生活的範圍之內,纔能享受基督作我們的素祭,使我們盡祭司的事奉。我們對基督作素祭的享受,必須是聖別的;這享受必須是在聖別的境界裏,也必須是在召會生活的境界裏。
三、二十六節說,「為罪獻這祭的祭司要喫這祭,要在聖處,就是在會幕的院子裏喫。」這表徵凡以基督為贖罪祭服事罪人的,要有分於享受基督作贖罪祭。我們若以基督服事罪人,我們就是作祭司服事。我們這樣供應基督給人的時候,我們和所服事的人都會享受基督作贖罪祭。祭司是在聖處,在會幕的院子裏喫贖罪祭,也表徵凡以基督為贖罪祭供應罪人的,是在分別、聖別的境界裏,在召會的範圍裏享受基督作贖罪祭。我們可能認為,只要我們以基督服事人,就可以在任何地方作這事。然而,按照屬靈的規則,我們必須照着神的規則作這事,就是在分別、聖別的境界裏,在召會的範圍裏享受基督作贖罪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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