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05c005申命記第005章
t05c005申命記第005章
1摩西將以色列眾人召了來,對他們說,以色列人哪,我今日講給你們聽的律例和典章,你們要聽,並要學習,謹守遵行。2耶和華我們的神在何烈山與我們立約。3這約,耶和華不是與我們列祖立的,乃是與我們今日所有在這裏存活之人立的。4耶和華在山上,從火中,面對面與你們說話;5那時我站在耶和華和你們之間,將耶和華的話向你們宣示;因為你們懼怕那火,沒有上山;耶和華說,6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從為奴之家領出來。
7除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8不可為自己雕制偶像,也不可雕制任何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之物的像。9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們;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們的罪孽,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10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施慈愛,直到千代。
11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
12當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守安息日,將這日分別為聖。13六日要勞碌作你一切的工,14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子、女兒、僕人、婢女、牛、驢、牲畜、並你城裏的寄居者,無論何工都不可作,使你的僕人、婢女可以和你一樣安息。15你要記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耶和華你神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將你從那裏領出來;因此,耶和華你的神吩咐你守安息日。
16當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並使你可以得福。
17不可殺人。
18不可姦淫。
19不可偷盜。
20不可作虛謊的見證陷害鄰舍。
21不可貪愛鄰舍的妻子;也不可貪圖鄰舍的房屋、田地、僕人、婢女、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22這些話是耶和華在山上,從火中、雲中、幽暗中,大聲對你們全會眾說的;此外祂沒有加添別的話。祂把這些話寫在兩塊石版上,交給了我。23那時火焰燒山,你們聽見從黑暗中出來的聲音;你們支派中所有的首領和長老,都來就近我,24說,看哪,耶和華我們神將祂的榮光和祂的偉大顯給我們看,我們又聽見祂的聲音從火中出來;今日我們得見神與人說話,人還存活。25現在這大火將要燒滅我們,我們何必冒死呢?我們若再聽見耶和華我們神的聲音,就必死亡。26凡有血肉的,曾有何人聽見活神從火中說話的聲音,像我們聽見還能存活?27求你近前去,聽耶和華我們神所要說的一切話,將祂對你說的話都告訴我們,我們就聽從遵行。
28你們對我說話的時候,耶和華聽見了你們說話的聲音;耶和華對我說,這百姓對你說話的聲音,我聽見了;他們所說的都好。29惟願他們常存這樣的心,敬畏我,遵守我的一切誡命,使他們和他們的子孫永遠得福。30你去對他們說,你們回帳棚去罷。31至於你,要站在我這裏,我要將一切誡命、律例和典章告訴你;你要教訓他們,使他們在我賜他們為業的地上遵行。
32所以你們要照耶和華你們神所吩咐的,謹守遵行,不可偏離左右。33你們要行耶和華你們神所吩咐你們行的一切道路,使你們可以存活,得福,並使你們的日子在所要得為業的地上,得以長久。
在本章摩西將以色列眾人召了來,把律例和典章再次講給他們,要他們要聽,並要學習,謹守遵行。
二至三節說,『耶和華我們的神,在何烈山與我們立約。這約不是與我們列祖立的,乃是與我們今日在這裏活著的人立的。』這指明十誡是神在何烈山與以色列人,特別是與當時新的一代,所立的約。按照聖經的原則,兒女總是包括在父親裏面。所以,何烈山上所立的約,甚至包括了那時尚未出生的以色列人。在神眼中,在何烈山上所立的約,實際上是與當時以色列新的一代立的。十誡是全部律法的基礎。(申五6~21)在申命記,十誡也稱為『十句話。』(申四13,十4。)十條誡命寫在兩塊石版上,分為兩組,各有五條誡命。頭一組包括與神有關的三條誡命、論到神之聖日的誡命、以及要我們孝敬父母的誡命。要我們孝敬父母的誡命,與關係到神的誡命並列,這是很有意義的。這指明我們該孝敬父母,如同我們尊敬神那樣。神是我們的源頭,我們的父母乃是神用來生出我們的憑藉。所以,我們孝敬父母,就是尊敬神是我們獨一的源頭。摩西重申十條誡命,再次描述當初神頒布十條誡命的過程之後,他慎重的要以色列人『照耶和華你們神所吩咐的,謹守遵行,不可偏離左右。要行耶和華你們神所吩咐你們行的一切道路,使你們可以存活,得福,並使你們的日子在所要得為業的地上,得以長久。』於是有了五章末了到十三章他對以色列子民一般的勸戒和警告。
舊約「申命記」讀經拾穗
本週進度
申命記第五章。
經文大綱
一、一至三十一節為重申十條誡命。
二、三十二至三十三節是一般的勸戒和警告。
真理要點
一、律法的重申就是把律法再說一次。這次重申是在老一代經過三十八年曠野飄流被煉淨後,給新一代的訓練。二至三節說,「耶和華我們的神,在何烈山與我們立約。這約不是與我們列祖立的,乃是與我們今日在這裏活着的人立的。」這指明十誡是神在何烈山與以色列人,特別是與當時新的一代,所立的約。按照聖經的原則,兒女總是包括在父親裏面。所以,何烈山上所立的約,甚至包括了那時尚未出生的以色列人。這新的一代需要律法的訓練。他們需要受律法的訓練,並藉着律法得着訓練。
二、申命記常常用到「耶和華你的神」這辭,並沒有明顯的題到基督。然而,這卷書裏有基督的同義辭。這些同義辭就是話、律法、誡命、法度(見證)、律例和判決(典章)。這些既都是神說出來的,所以在總體上這些都是話。律法、誡命、法度、律例和判決都是話,而話乃是基督。
三、申命記沒有說到那靈。然而,保羅在羅馬十章的解釋含示了那靈;那裏含示他所描述的這位基督乃是那靈。保羅說,「這話與你相近,就在你口裏,也在你心裏。」(羅十 8)這話(基督)既在我們口裏,又在我們心裏,祂必定就是那靈。
生命經歷
一、十條誡命寫在兩塊石版上,分為兩組,各有五條誡命。頭一組包括與神有關的三條誡命、論到神之聖日的誡命、以及要我們孝敬父母的誡命。要我們孝敬父母的誡命,與關係到神的誡命並列,這是很有意義的。這指明我們該孝敬父母,如同我們尊敬神那樣。神是我們的源頭,我們的父母乃是神用來生出我們的憑藉。所以,我們孝敬父母,就是尊敬神是我們獨一的源頭。第十條誡命是論到貪婪。「不可貪慕鄰舍的妻子,也不可貪圖鄰舍的房屋、田地、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申五21)貪婪引致偷盜。我們可能先貪慕某物,然後決定去偷。因此,偷盜是將我們的貪婪實行出來。
二、保羅在羅馬十章將申命記裏的話解釋為基督,在八節說到「信主的話。」我們以為申命記裏的話是律法的話,但保羅卻看為信的話。誡命、法度、律例和判決都是話,而這話乃是信的話。因着這些都是基督的同義辭,所以我們讀申命記的時候,可以將這些辭換為「基督。」持守律法就是持守基督。愛誡命就是愛基督。接受法度和判決就是接受基督。
三、保羅解釋申命記三十章十一至十四節的時候,對基督這成為肉體、釘十字架並復活的一位,有美妙的描繪。基督是那在成為肉體裏從天降下的一位,基督也是那在復活裏從無底坑,從陰間出來 的一位,這位在成為肉體裏從諸天降下,又在復活裏從無底坑上來的基督,今天是在何處?祂又是怎樣的一位基督?這位基督乃在我們口裏,又在我們心裏,祂現在乃是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下)。
這是聖經裏的基督,是羅馬十章在對申命記的解釋裏所揭示的基督。申命記和羅馬書所揭示的基督,就是那位成為肉體作了人的神。這一位被釘死又復活了,並且在復活裏成了賜生命的靈,就像空氣一樣,我們可以藉着呼求吸入祂。祂無所不在,等待着人呼求祂。羅馬十章十二節告訴我們,祂「對一切呼求祂名的人是豐富的。」我們第一次呼求的時候,就接受祂作生命。我們不斷的呼求主的名,祂就成為我們的生命供應、力量和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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