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篇 生命經過死而復活的過程-為著繁增(四)b
约翰福音 二十14~18及注
四 為尋求者所發現 -2
按照聖經的原則,男人總是代表客觀的真理,而女人總是代表主觀的經歷。舉例說:亞伯拉罕代表信的道理或信的真理,而撒拉代表順從的經歷。信與真理有關,是客觀的;順從與經歷有關,是主觀的。照樣,彼得和約翰客觀的相信了主復活的事實,馬利亞卻主觀的經歷了這事實。今天許多基督徒從未看見主復活的事實。有些人確實有主復活的啟示,但他們只有啟示,沒有經歷。
在召會生活中,弟兄們往往無法幫助姊妹。他們認為她們很傻,就把她們留在原處,自己回家去休息了。他們對羅馬六章很清楚,看見且相信了事實。為甚麼姊妹們必須流淚禱告浪費時間?這是每個地方召會的真實光景。所有帶頭的弟兄都是清楚的人,所有的姊妹卻都是哭泣的人。
但最終,得著經歷的卻是傻的、哭泣的人。她們不在意真理、事實、甚至信心;她們只在意真正摸著活的主,單單宣告說,『我不在意裹屍布,我只在意主。我要和祂在一起,我要摸著祂。你們告訴我,你們將祂放在那裏?』
在禱告聚會中,姊妹們常常這樣禱告。在過去的四十年中,這些又傻又哭的禱告多次惹煩了我。但我們弟兄們必須學習不要責怪或責備姊妹們,我們必須欣賞這事實,我們有這麼多傻的、哭的、尋求的姊妹,因為她們是首先對主復活有真正經歷的人。
主耶穌自己可能無意要遇見祂的門徒。但由於那姊妹的懇切和尋求的心,主耶穌不能避開不見她。於是,祂向她顯現。我們弟兄必須從姊妹學功課。在許多事例中,我們弟兄只憑信心持守事實,我們不像姊妹那樣得著經歷。
我們若要更多看見主,就必須更多和祂交通。馬利亞看見主,是最好的晨更。在這次晨更裏,她遇見了主,主也遇見了她;她向主禱告,主也對她說話;她與主交通,主也將祂的話和啟示賜給她。我們將看見,主向她啟示:從那時起,門徒就成了祂的弟兄。祂還告訴她:祂要到父那裏去,並且父不僅是祂的父和祂的神,也是他們的父和他們的神。這啟示是由馬利亞帶給弟兄們的。
在這章裏,相當明顯的,門徒有三類。馬利亞代表第一類,彼得和約翰代表第二類,懶惰的人代表第三類。懶惰的門徒沒有主復活的啟示,也沒有發現主的復活。彼得和約翰有發現和啟示,卻沒有經歷。馬利亞有發現,有啟示,還有經歷。今天基督徒的情形和這段記載所顯示的一樣。這段記載啟示基督復活這已成就的事實,但要發現祂的復活,仍需我們的尋求;要經歷祂的復活,還要進一步的尋求。換句話說,啟示在於我們的尋求,經歷在於我們進一步的尋求。我們必須先尋求主,纔能發現祂的復活;必須更多尋求主,纔能經歷祂的復活。
來源:https://line.twgbr.org/life-study/43_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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