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生命讀經41

經文

第四十一篇 生命的禱告(四)


二十四節主說,『父阿,我在那裏,願你所賜給我的人,也同我在那裏,叫他們看見你所賜給我的榮耀,因為創立世界以前,你已經愛我了。』主是在神聖的榮耀裏,祂且禱告願父所賜給祂的人,也同祂在榮耀裏。我們需要密切注意這節裏一些動詞的時態。這裏並不是說,他們『將要和我同在,』或『他們將要看見我的榮耀。』根據天然、宗教的觀念,榮耀是在將來,是在『甜美的將來。』根據這觀念,在『甜美的將來,』榮耀要照耀出來,我們都要進入那種照耀中,並且在榮耀裏。但主耶穌不是用未來式,乃是用現在式,說,『我在那裏,願你所賜給我的人,也同我在那裏,叫他們看見你所賜給我的榮耀。』主說,『也同我』和『看見我的榮耀。』同主在榮耀裏,並看見祂的榮耀,不是為著『甜美的將來。』我們今天就可以經歷這些。

主似乎在告訴父,說,『父阿,你已經將你的榮耀,兒子的名分同神聖的生命和性情賜給我,好彰顯你和你的豐滿。這就是你所已經賜給我的榮耀,而我現今就在這榮耀裏。然而,你所賜給我的這些人還不在這榮耀裏,我禱告願他們也在這榮耀裏。』這禱告是甚麼時候得著答應的?首先,是在復活的那天,其次是在召會建立的日子。當召會建立起來,所有的門徒都被帶進同樣的榮耀裏,進入了兒子的名分同神聖的生命和神聖的性情,在子裏並在祂一切的豐滿裏彰顯父神。阿利路亞,我們都同子在榮耀裏!子有兒子的名分同神聖的生命和神聖的性情,以彰顯父,我們也有這個。因此,如今子在那裏,我們也在那裏-在榮耀裏。藉此,我們看見真實的一是在三一神裏,藉著子受死和復活的過程。


一的第一階段是生命的一,第二階段是聖別的一,第三階段是在三一神得榮裏的一。最後的階段,三一神的得榮,就是三一神的彰顯,也就是兒子名分的榮耀。當我們來在一起,看見我們已經重生、聖別、釘十字架,這時我們就是一,以彰顯神,表明神,並且得成全進入三一神的得榮裏。


藉著應用這三個階段,我們就能發現我們是在那一個階段。你是在那一階段?第一,第二,還是第三?你不過在生命裏是一,還是有在聖別裏更高的一,或是有在三一神的得榮裏最高的一?我們眾人不是都在相同的階段裏。有些人在第一階段,另有些人在第二階段,還有少數人因著主的憐憫,在第三階段。

只要你已經得救、重生,你就有父的生命和父的名。所以,你是父的兒女,和其他所有也是父兒女的基督徒是一。故此,你在生命裏是一。不過,你也需要藉著話聖別,從屬世的事物中分別出來,活在神裏面。這樣,你就要在第二階段裏,和眾聖徒成為一。最後,你需要看見十字架的釘死,好活在三一神的得榮裏。這意思是你必須否認自己,活在三一神的彰顯裏,並且得成全,成為三一神得榮的一。我們已經看過,這就是一的終極步驟。


惟有在一的第三階段,主的禱告纔得著完成。只有在這階段裏,神的兒子纔得著榮耀,好使父在子裏面,並藉著子得著榮耀。惟有在這階段,我們纔會在一裏榮耀主並彰顯主。在這個階段裏,我們要完全得成全成為一,以彰顯並榮耀主。然後,我們就要實化兒子的名分,因為神一切的所是和所有,都具體化身在我們裏面。這意思是我們要有神的生命,神的性情,甚至神的自己,為著成為神的表明和彰顯這目的。最終,我們將有神賜給主作神兒子的完滿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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